蔡壁如硕士论文涉抄袭 德明科大撤销学位

民众党委员蔡壁如。蔡壁(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10月13日电/台湾民众党“立委”蔡壁如硕士论文遭前桃园市议员王浩宇检举涉及抄袭案,硕士涉抄私立德明财经科技大学13日宣布学术伦理审议结果,论文绝色总裁的至尊保镖认定蔡壁如的袭德销学硕士论文确有违反学术伦理,由教务会议通过撤销学位。明科  台媒报导,大撤德明财经科技大学说明,蔡壁学校在8月13日和17日分别接获民众具名检举,硕士涉抄资讯管理系硕士在职专班毕业生蔡壁如的论文硕士论文“民意代表社群网站市政议题关注度讨论”,与他人发表雷同,袭德销学疑有违反学术伦理情事,明科学校随即依照校内“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规定”第四条,大撤由资讯学院院长召集校内外学者及法律专家共7人,蔡壁绝色总裁的至尊保镖组成“学生违反学术伦理审议委员会”审理。硕士涉抄  德明财经科大指出,论文学伦会分别于8、9月共召开4次会议,并给予被检举人及其他关系人时间及机会,提出书面说明及佐证资料,并邀请被检举人出席会议进行说明及答询,充分保障双方应有的程序权利;为维护审议的公正性与正确性,于调查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本案调查的人员及关系人,均签署保密切结书,同意在调查审理过程中,不透露任何有关本案的调查资讯。  德明财经科大表示,学伦会审议被检举人及关系人所提书面资料,并经被检举人列席会议说明及答询后,进一步厘清本案,同时参考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所界定的抄袭定义,“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写文字而未加以注明或企图令人误以为其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以及“教育部”“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第三点第一项第三款的“抄袭:援用他人之申请资料、研究资料或研究成果未注明出处。注明出处不当,情节重大者,以抄袭论”。  会议中针对检举人的11项未引用原出处的检举事由,其中有9项属于该论文的第四章研究结果及议题探讨,和第五章结论与建议,经审视均未加以适当引注,有意图误导他人论述为被检举人自身研究所得的创见或成果,故学伦会根据“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三款及第八条,经投票表决通过,认定蔡壁如的硕士论文违反学术伦理,并撤销其硕士学位。  德明财经科大强调,尊重学伦会的审议结果,若本案被检举人对结果有异议,得根据校内“学生违反学术伦理案件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提出申复的救济程序,以主张自身权利。